Sunday, December 9, 2012

陪月妇入境限制


20/07/10
作者/来源:星洲日报 http://www.sinchew.com.my
(新加坡)新加坡人力部放宽对合法马来西亚陪月妇的入境限制,那些持有临时工作准证的陪月妇已无需在工作两个月后,回国至少一个月才准重新入境。
虽然这意味着这些陪月妇可避免收入中断,不过这项刚在今年47日生效的放宽条例,却依旧无法有效让更多新加坡雇主和大马陪月妇遵循法律要求,申请临时工作准证。
雇主不知需申请准证
受访的非法陪月妇不愿弃暗投明是因为她们认为若雇主需要为她们支付劳工税,她们的收入会缩水;另一方面,一些受访雇主其实不知道原来聘请陪月妇需要申请准证。
这些雇主认为,严格要求他们申请准证、支付劳工税将增加聘请陪月妇的费用,这似乎跟政府为制造有利生育环境而做出的多项努力背道而驰。
根据人力部陪月妇临时工作准证的规定,符合申请准证资格的新加坡雇主需为陪月妇支付每月170 元(约马币391令吉)的劳工税,此外只有年龄介于23岁至59岁的大马女子可来新加坡当陪月妇。人力部过去每年大约接获800份陪月妇临时工作证的申请。
不过,其实有更多大马陪月妇是无证在新加坡执业,当地产妇通常都是透过亲友口耳相传介绍并聘用这些陪月妇。
按照目前无证陪月妇的行情,聘用她们陪月28天的费用介于1600元(约马币3680令吉)到2200元(约马币5060令吉)不等,价格视陪月妇的经验而定。
这些非法的陪月妇一般是冒充旅客利用30天社交访问准证入境,所以通常她们在为一名产妇陪月后就必须出境兜一圈,或俗称在护照盖章,才可以重新入境新加坡为另一产妇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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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题材: 政府制度_polic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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